(2)二级处理是选用生物处理方法及某些化学方法来去除废水中的可降解有机物和部分胶体污染物。经过二级处理后,废水中BOD的去除率可达80-90%,即BOD合量可低于30mg/L。经过二级处理后的水,一般可到达农灌规范和废水排放规范,故二级处理是废水处理的主体。 但经过二级处理的水中还存留一定量的悬浮物、生物不能分解的溶解性有机物、溶解性无机物和氮磷等藻类增值营养物,并含有病毒和细菌。因而不能满足要求较高的排放规范,如处理后排入流量较小、稀释才能较差的河流就或许引起污染,也不能直接用作自来水、工业用水和地下水的补给水源。
(3)三级处理是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如磷、氮及生物难以降解的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病原体等。废水的三级处理是在二级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选用化学法(化学氧化、化学沉淀等)、物理化学法(吸附、离子交换、膜分离技能等)以除去某些特定污染物的一种“深度处理”方法。明显,废水的三级处理耗资巨大,但能充沛运用水资源。
废水处理适当杂乱,处理方法的选择,必须根据废水的水质和数量,排放到的接收水体或水的用途来考虑。一起还要考虑废水处理过程中发作的污泥、残渣的处理运用和或许发作的二次污染问题,以及絮凝剂的回收运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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