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3。
表2-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2、水平衡: (1)工业废水 ①维修废水:本项目年维修车辆2400台,根据《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小型客车单位基准排水量为0.014t/台,则本项目洗车废水量为33.6t/a。 ②洗车废水:本项目年清洗车辆10000台,参照《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1-2014)中第801项“洗车(轿车、微型客车、微型货车)”用水定额为200升/台·次,本项目洗车用水为2000t/a,排水系数按90%计算,则洗车废水排水量为1800m3/a。 产生的工业废水经隔油→隔渣→生化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由江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麻园河。 (2)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共12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参照《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1-2014)中机关事业单位无食堂和浴室:40升/人。则本项目生活用水为144m3/a,排水系数按80%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水量为115.2m3/a。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由江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麻园河。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1所示。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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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
图2-2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备注: 喷漆全过程在喷漆房中进行,需上漆的维修车辆经维修预处理后开入喷漆房中央, 然后关闭喷漆房门密闭喷漆,每台车需要喷底漆、面漆各一层,每层喷漆时间约为 5-7 分钟,每喷完一层漆需静置流平 7-9 分钟,每天车喷漆时间为 30 分钟;维修车辆喷漆。完成后在喷漆房内进行红外线烤漆,烤漆温度在 60-80℃,加热时间为 30 分钟。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洗车废水、生活污水、汽车尾气、焊接烟尘、打磨粉尘、
喷烤漆废气、机械噪声、生活垃圾、废旧零部件、废机油、空机油瓶、废油漆桶和溶剂 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水沉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
1、废水
(1)工业废水
本项目维修车辆、洗车过程产生的工业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石油类等,产生的废水经隔油→隔渣→生化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由江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麻园河。
(2)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共12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产生的是办公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等,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由江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麻园河。
2、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汽车喷烤漆废气,此外还有焊接烟尘、打磨粉尘。
(1)焊接烟尘
本项目维修过程中,使用电焊机对部分汽车零件进行焊接,焊接工艺为二氧化碳保护焊,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焊接烟尘主要含汽车金属氧化物等,焊接烟尘经移动焊烟净化系统处理后于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打磨粉尘
本项目在喷漆之前,需对车壳部件表面进行打磨平滑,此过程会产生粉尘。粉尘中主要含油一些漆皮、金属粉末。粉尘产生量较少,粒径较大,比重较大,自然沉降较快,粉末散落的范围主要集中在工作附近的小范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喷烤漆废气
本项目设置三套喷烤漆房,主要用于对车辆进行部件喷漆,当对车辆进行喷漆及烤漆时会产生漆雾和有机废气。
本项目喷漆、烤漆均在喷烤漆房内进行,三个喷漆房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分别由三个管道收集后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焊接机、钣金机、打磨机、空压机,源强在60~90dB(A)之间。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过布置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可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废旧零部件、废矿物油、废机油罐、废油漆桶、废水沉渣、费过滤棉、废活性炭等。
(1)生活垃圾:项目共有员工12人,人均产生量为0.5kg/d·人估算,则项目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8t/a,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含油抹布、手套:
汽车维修过程中,工人需要使用手套及抹布,维修结束后沾染机油的手套及抹布将会被废弃,根据同类型企业调查可知,含油抹布手套产生量为0.03kg/台车,本项目年维修2400台,则含油抹布手套的年产生量为0.072t/a,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按危废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
废旧零部件:汽车维修过程需要更换零部件,由此产生一定量的废旧零部件。类比同类型项目,废旧零部件产生量约为3kg/台车,本项目计划年维修汽车2400台,则本项目废旧零部件产生量为 7.2t/a,交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废矿物油:
类比同类型项目,项目汽车维修及日常维护更换下废机油、废变速器油等废矿物油(危废代码:900-199-08)年产生量约0.2t/a,妥善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桶:本项目年产生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危废代码:900-041-49)0.2t/a,妥善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水沉渣:
洗车废水及汽车维修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会产生一定量的沉渣。根据前文洗车废水及维修废水处理前后SS产排量相减可知,废水沉渣产生量约为0.33t/a。废水沉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中编号为HW49的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52-12,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过滤棉
本项目除漆雾所用玻璃纤维棉需定期更换,废过滤棉三个月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0.4t/a,废过滤棉属于《国家危废名录》(2016年)中编号为HW49 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41-49,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
本项目喷漆房喷漆有机废气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活性炭每季度更换一次,年产生废活性炭2.567t/a(废活性炭1.944t/a+吸附有机废气0.623t/a),属于《国家危废名录》(2016年)中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41-49,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如下表3-1所示。
表3-1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分类
固体废物
产生量
处理方式
1
一般工业固废
废旧零部件
7.2t/a
交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理
2
危险废物
废矿物油
0.2t/a
妥善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包装桶
0.2t/a
废水沉渣
0.33t/a
废过滤棉
0.4t/a
废活性炭
2.567t/a
3
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垃圾
1.8t/a
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含油抹布、手套
0.072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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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广东银帆化学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广东银帆化学有限公司汽车维修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收悉.经审査,现批复如下: 一、广东银帆化学有限公司拟租用江门市江海区髙新东路33号7栋的厂房,建设年维修汽车2400台建设项目。 二、根据我局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报告表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出具的《广东银帆化学有限公司汽车维修新建项目环境彩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华环技〔2019〕22号)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厂区给、排水系统。洗车废水与维修废水经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与江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江海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1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江海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采取有效的废气处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确保项目废气达标排放。项目外排工艺废气中VOCs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26-2011)Ⅱ时段标准;其他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Ⅱ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优化厂区的布局,采用低噪设备和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四、项目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接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五、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落实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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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1 |
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厂区给、排水系统。洗车废水与维修废水经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与江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江海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1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江海污水处理厂处理。 |
已落实。 本项目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厂区给、排水系统。 本项目维修车辆、洗车过程产生的工业废水经隔油→隔渣→生化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由江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麻园河;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由江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麻园河。 |
2 |
采取有效的废气处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确保项目废气达标排放。项目外排工艺废气中VOCs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26-2011)Ⅱ时段标准;其他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Ⅱ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已落实。 本项目采取有效的废气处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确保项目废气达标排放。 焊接烟尘经移动焊烟净化系统处理后于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少,粒径较大,比重较大,自然沉降较快,粉末散落的范围主要集中在工作附近的小范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喷漆、烤漆均在喷烤漆房内进行,三个喷漆房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管道分别收集统一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3 |
优化厂区的布局,采用低噪设备和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
已落实。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过布置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4 |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已落实。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项目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按危废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汽车维修过程需要更换零部件,由此产生一定量的废旧零部件交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水沉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妥善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值。 |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1。 表6-1 监测分析方法
2、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验收监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时进行。 (2)监测过程严格按各项污染物监测方法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3)监测人员持证上岗,所用计量仪器均应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采样前采样器进行气路检查和流量校核,保证监测仪器的气密性和准确性。 (5)噪声监测仪在监测前、后均以标准声源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 (6)监测数据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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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内容: 表7-1 验收监测内容一览表
1、监测布点图监测布点图见图7-1所示。
图7-1 检测布点图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此次验收于2019年06月25日至06月26日对项目的废水、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均正常运行,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见表8-1所示。 表8-1 检测时间及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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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项目工业废水排放监测结果见表8-2,生活污水排放监测结果见表8-3。 表8-2 工业废水排放监测结果
表8-3 生活污水排放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在验收监测期间:A.工业废水经隔油→隔渣→生化→排放,检测项目的结果符合《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间接排放限值及江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的要求;B.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检测项目的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江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的要求。 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见表8-4。 表8-4 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续上表8-4
根据监测结果,在验收监测期间:喷烤漆废气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VOCs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 第Ⅱ时段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二甲苯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8-5。
表8-5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在验收监测期间:VOCs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二甲苯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8-6。
表8-6 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检测点位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根据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江海环审[2019]10号《关于广东银帆化学有限公司汽车维修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9年1月17日,该项目未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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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论: 1、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银帆化学有限公司汽车维修新建项目,选址于江门市江海区高新东路33号7栋的厂房(项目中心坐标:北纬22°34'31.04",东经113°9'29.25"),项目位于江门市江海区13号地块,处于高新工业区内,该工业区主要为电子、 照明、设备、等新材料企业。本项目投资400万元,租赁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直冲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主要建筑物为2层厂房,其中1楼为仓库、洽谈、展厅、维修车间,2楼为办公室,租赁建筑面积为2283平方米。主要从事汽车维修业务,年维修汽车2400台。 2、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均正常运行,工况稳定,实际生产量达到设计生产量的87.5%。 3、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 (1)A.工业废水经隔油→隔渣→生化→排放,检测项目的结果符合《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间接排放限值及江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的要求;B.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检测项目的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江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的要求。 (2)喷烤漆废气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VOCs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 第Ⅱ时段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二甲苯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3)VOCs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二甲苯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厂界噪声检测点位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5)项目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按危废处理;汽车维修过程需要更换零部件,由此产生一定量的废旧零部件交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水沉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妥善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值。 4、总量控制情况 根据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江海环审[2019]10号《关于广东银帆化学有限公司汽车维修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9年1月17日,该项目未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 5、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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